近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印发了《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》(医保发〔2020〕24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20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要求,对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作出部署。
《通知》明确
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,健全待遇保障机制。
2020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,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,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。
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待遇保障水平,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%,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并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,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到60%。
《通知》强调
全力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。
一要确保完成医保脱贫攻坚任务,确保贫困人口动态应保尽保。
二要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效,持续发挥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、梯次减负功能,落实新冠肺炎救治费用医保报销和财政补助政策。
三要研究医保脱贫攻坚接续工作,严格落实“四不摘”要求,研究医保扶贫长效机制。
| | 昵称: | 验证码: |
鲁公网安备 37162602000158号
a>